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流程优化了!
来源:承德市商务局2024-12-10 10:54浏览次数: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获得感和便利性, 强化政府财政资金实施效果,在前期印发《河北省2024年家电以 旧换新工作方案》《河北省2024年家装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河  北省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基础上,按照全国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关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 施后有关工作提示的函》整治专函(〔2024〕76号)有关要求, 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情况,制定如下优化措施:

一、优化资金审核流程

(一)延长资料提交时间。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 新交易行为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核券、支付和开具销售发票), 交易产生的物流配送信息、产品安装照片等其它交易信息资料, 最终上传时间不晚于2025年1月10日。

(二)缩减申请资金流程。购买非定制化家装产品,由承办 单位或消费者上传购买全额发票和消费者签名的收货凭证,可视 为完成交易;购买定制化家装产品,由承办单位或消费者上传销 售发票和消费者签名的下料单,可视为完成交易;电动自行车以 旧换新补贴发放不再以新车上牌为前提,补贴方式改为支付立减 对消费者进行补贴,由承办单位上传发票和新车车架号后,可视 为完成交易;以旧换新承办单位可据此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由商

 

务部门按程序审核拨付资金。

(三)强化有关工作指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电动自 行车承办单位建立旧车回收台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 车架、废锂离子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凭证进行定期检查, 待工作结束后,省商务厅统一将消费者购新数据交由交管部门核 对上牌情况。需安装的家装产品,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由商家负 责在安装完毕后上传带有日期和地点的水印照片备查。

二、明确具体操作要求

电动自行车承办单位须以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向消费者开 具销售发票,根据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开具政府补贴部分发 票,具体操作流程自全省统一信息平台技术改造完成之日起开始 实施。

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优惠券有效期调整为领取 当日有效。

 、加强资金使用审核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 审计和拨付流程,减少承办单位垫资压力。联合有关部门、审计 机构、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核查行动,对活 动开展以来的交易数据、提交材料等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对大数 据筛查异常的交易开展实地核查。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