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承德市商务局2023-09-07 10:04浏览次数:


承商秩序字[2023]6

 

承德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2023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县(市、区)商务部门,相关科室、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3年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程序抓好落实

 

(联系人:王雪 韩雪飞       联系电话:2158679)

 

 

承德市商务局

202397

 

2023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2023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234号),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分业联查”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常态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2214安排,本着部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现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98日至20231130日。

二、参与部门

此次部门联合抽查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联合部门共同参与。

三、抽查事项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一)商务部门

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2、汽车销售管理:是否有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行为进行检查

3、二手车流通管理: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进行检查。

(二)公安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进行走私、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是否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是否从事公安机关严禁的活动;系统安装情况。

(三)生态环境部门

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四、抽查对象和抽取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市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其中风险等级为B级(中低风险)的企业按照15%的比例抽取,风险等级为C级(中风险)的企业按照40%的比例抽取,汽车销售企业随机抽查企业9家二手车流通企业随机抽取5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随机抽取2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市商务局在前期征求各参与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23年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按照确定的抽查比例,通过“河北省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各参与部门通过“河北省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并做好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工作,每个单位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三)联合检查组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于涉及到的所有检查事项一次性检查完毕。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参与联合查的单位自现场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工作,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既是各参与部门履职尽责,防止失职不作为的有效手段,也是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的最佳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部门联合抽查,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涵,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实地检查前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三)注重抽查效果。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以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检查结束后严格时限录入检查结果,杜绝检查敷衍了事、走过场,检查结果超时录入、随意录入等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承德市商务局                              202397日印发 


附件:2023年汽车流通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