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统筹推进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也列入了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为培育中华老字号储备项目,做好河北老字号认定和管理工作,我厅出台了《河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是学习研究《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借鉴其他省份省级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二是总结今年遴选中华老字号推荐企业工作经验;三是对我省老字号工作进行调研摸底,与行业协会和专家进行座谈,形成征求意见稿。四是经过向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商务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五章二十八条:
(一)总则:明确出台目的和河北老字号定义,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
(二)基本条件:规定河北老字号及所属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与认定:规定创建周期、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
(四)动态管理:明确信息变更和数据报送要求,建立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移出名录等管理措施。
(五)其他规定:建立联合管理机制,明确标识牌匾等相关管理要求。
相关链接:《河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