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老字号认定标准,推动河北老字号创新发展,河北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河北老字号认定工作,为充分做好我市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创建”的原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河北老字号,指导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借助申报工作,摸清当地老字号品牌发展现状,研究建立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申报流程
企业填写《河北老字号申报书》(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重点核实申报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商标所属情况,以及申报企业有关历史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描述和证明性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核合格企业中择优向我局推荐(由商务部认定的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和在第三批中华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中省商务厅遴选公示的15家企业,不占用推荐名额)。
三、材料上报
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照统一版式分别进行装订,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承德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至承德市双桥区瀚明大厦1804室。(联系人:苏东岳、李静;联系电话:2159746;电子邮箱:swjltyfzk@chengde.gov.cn)
附件:
承德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