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填写分类示例(其他类)
单位:承德市商务局
序号 | 权力 类型 | 权力 事项 | 行政主体 | 实施 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1 | 其他类 |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 (一般劳务、工程项下) | 承德市商务局 | 国务院令:《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二十六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用工项目、国外雇主的有关信息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 备案责任: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备案。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2 | 其他类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备案 | 承德市商务局 | 部委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第一项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1.备案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集团、品牌发卡企业报送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 2.监管责任。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3 | 其他类 | 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网点核查、备案及转报 | 承德市商务局 | 部委规章:《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0号)第六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直销企业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已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并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核查结果一次性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备案后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直销企业可从事直销业务的地区及服务网点。直销企业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 | 1.核查备案责任。对直销企业在本省已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一次性报商务部备案。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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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类 | d类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承德市商务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基于监条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部委规章:《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 )第九条第二项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的签发程序如下:(二)进口属于商务部办理的机电产品,地方、部门机电办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后的电子数据转报商务部。商务部在收到相应数据后,应当立即签发《进口自动许可证》;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1.核实转报责任。地方、部门机电办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后的电子数据转报商务部。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5 | 其他类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承德市商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部委规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4号)第四条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 1.备案责任。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6 | 其他类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承德市商务局 | 地方规章:河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7〕8 号) | 备案责任: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建立和完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 营主体备案制度。 凡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 营业执照之日起 2 个月内向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商务主 管部门备案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关于印发<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7 | 其他类 |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 承德市商务局 | 部委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 务 部 国 家 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 国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洗染业管理办法》 | 核查备案登记责任:《洗染业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新建或改、扩建洗染店、水洗厂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
8 | 其他类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承德市商务局 | 国务院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 核查备案登记责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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