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工作方案
来源:承德市商务局2021-11-23 14:29浏览次数:

按照《2021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1〕1号)、《2021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1〕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决定对承德市范围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联合抽查对象、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承德市范围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二)抽查比例

对全市监管的2家企业按50%比例抽取

二、联合抽查内容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规行为

三、联合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四、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由承德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配合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承德市商务局抽查内容: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查内容:通过视频抽查机动车解体过程,审核机动车解体前、后的“五大总成”照片及包含车辆识别代号部件的照片,确认机动车车身或车架已拆解。

(二)具体安排

1.2021年11月23日在承德市商务局会议室组织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预备会,向各参与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由牵头部门制定《关于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工作方案》,并对外公示。

2.启动跨部门联合抽查仪式,从每个部门随机抽取(至少2名)执法人员,组成一个检查组,现场分派抽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其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确定一名检查组组长,确定执法车辆。

3.由检查组组长对被检查对象下发《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给参与联合抽查部门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确定检查行程和组织召集人员实施检查。并负责现场检查时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4.现场检查完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牵头部门留档,各参与部门填写的本部门检查记录文书,由本部门单独填写并自己留存即可。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要登陆《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非企业或个体由牵头部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示)。

五、联合抽查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涉及那个部门,就由那个部门负责处理,涉及部门不在此次联合抽查部门内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法行为。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