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承环督改办〔2019〕6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针对全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意见中涉及我局4号未发挥成品油监管牵总作用问题整改成效予以梳理,已完成整改,现就该问题销号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宋治国
电 话:0314-2158679
承德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承德市商务局《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4号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