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商项目及电商活动承办企业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商务局2019-09-19 17:54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电商项目及电商活动承办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奖补项目征集

1在承德市范围内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承德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

2、在承德市范围内开展业务,且符合我市鼓励经济发展的方向。

3、按照专项资金不重复使用的原则,电商专项资金不重复补助5年内补助过的企业或园区。

4、园区类企业要求为运营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具有单一产权,以电子商务为发展主线,电子商务企业入住率超过70%,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园区(楼宇)企业总交易额50%以上。

5、优秀企业类,以销售我市优秀农产品为主,且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6、电商项目类,围绕我市电子商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推动落实方案的重点任务,自2018年1月起开展的电商项目。

二、全市电商大赛、电商月承办企业

1在承德市范围内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承德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能够邀请到国内知名电商专家、知名电商平台举办讲座及业务培训活动,具有承办大型展会、会议活动的经验。

6、具有组织电商展览展示、邀请媒体广泛宣传的能力。

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经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及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159746

邮箱:shangmaofuwu@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docx


 

  2019年9月19日